摘要:请看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如何执法,
由2015年12月20日20时20分对涉嫌饮酒驾驶人刘冬冬,使用酒安4800快速排查酒精测仪,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。交通警察提供抚顺市测试所,标准证书,能作为法定依据,检定属于强制性,校准不具有强制性。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,酒安4800快速排查酒精测仪,测试后没有打出数据鉴单,测试数据鉴别单是对饮酒涉嫌驾驶人定性处罚作为证据标准,公安交通警使用呼出气体酒精检测仪,属于强制检定设备,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,检测数据单,作为执法取证,法定证据,根据《国家计量法》规定的第九条,《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》《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目录》53,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,属于强制性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,才能作为收集违法行为人证据使用。可是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,法制科组织听证会上没有提供法定证据,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批了鉴定意见2018年1月19日以作出处罚决定 。看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这样行政处罚还有法定可言吗?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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